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近年來,台灣的貧富差距持續惡化,最高與最低薪資比已達96倍之多;同時,有多項民調也顯示,民眾認為「貧富差距」已是目前台灣社會三個最嚴重的問題之一。因此,近年來已有多位學者呼籲,要解決此一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建立「公平稅制」。
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黃士洲指出,現行的所得稅表面上雖然看似是由富人負擔,但其實一般人却負擔更多的營業稅、貨物稅,甚至還有通貨膨脹這種「看不見的稅捐」。
黃士洲批評政府,不僅不承認這種現象的存在,更只會糾結在「加強稽徵」,既不認錯也不改革;所以,民眾為了保護自己,就只好在稅法上玩起投機的行為,只是有錢人的投機行為被政府稱之「稅捐規避」,而一般老百姓的投機行為却被視為「稅捐逃漏」,稅賦的公平性已蕩然無存。
原本擔任律師的黃士洲,因為在過去執業的經驗中曾聽聞太多因為賦稅制度、稅法的不合理、稅務人員或執法人員未依法行政而對人民造成傷害的案例,所以他決定轉換跑道、當起老師專研稅法,希望從學校教育做起,並到稅捐機關幫稅務人員上課,以培養有「人權」觀念的好稅務人員。
黃士洲認為,如果稅務官員都能更具有人權觀念,才可真正保障納稅人的權利。因此,他和許多稅法教授共同致力於推動國內的「納稅人權利保護」,透過持續舉辦稅法研討會與各類演講,引進許多先進國家的觀念;同時,也希望經由觀察、研究行政法院的稅務判決,幫助改善國內的賦稅人權環境。
黃士洲指出,台灣稅務爭訟眾多,佔行政法院訴訟的第一位,但卻因舉證的責任是在納稅人身上而導致公平性不足;他強調,舉證責任包含很多問題的集合,但行政法院對稅務案件的判決,並沒有針對每例個案探討。
黃士洲表示,其實每例個案都是獨特的個案,應分析其問題類型及原因,再據以修訂稅法;然而,若行政法院只是單純地將每例個案都等同視之,雖然非常容易結案,但結案後問題還是不會解決,所以無論是有錢人或普通民眾的案子,每個稅務案件都值得且好好地被善待。
此外,黃士洲也提到,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常被行政機關當做課稅工具,其公平性及適法性都令人質疑。他認為,嚴格來說,解釋函令在法律定義上只是稅捐機關自己的法律意見而已,而人民當然也有權提出自己對於法律的見解;所以,當人民對於稅捐機關的解釋函令有所質疑時,應該也可提出更具有說服力的法律意見。但在事實上,由於法院對解釋函令的審查並不嚴格,致使人民的法律意見無法被實現。
黃士洲強調,公平稅制有許多面向,而「良心辦稅」是重要根本,政府不應為了國家稅收而對人民課乾了每一分錢,而是要依法、依著良心來課稅,這樣才能得到人民的信賴。另外,除了針對政府稅收之外,稅法制定的意義更有社會財產重新調整分配的重要目標;但是,由於法條是死的,故必須配合有良心的執行者,方能達到真正的公平賦稅。
因此,黃士洲教育他的學生,除了依法課稅之外,還要加上一份「良心」,這就是所謂的「良心辦稅」。同時,他還在今年投入響應一項由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等團體共同發起的跨國性「良心時代」運動;他認為,由於去(2013)年發生的各種無感政策及黑心事件讓台灣社會充滿了不信任的氛圍,所以今年台灣應該努力去除與扭轉先前的負面與不健康,希望能藉由大家共同許下良善心願,使台灣成為一個良心和公平的社會。
關鍵字: 地方 台北市 黃士洲 良心運動 稅制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留言列表